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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是由公文搜www.govsou.com编辑为您整理,希望能帮助到您,谢谢你的支持!愿你阅读愉快!填 表 说 明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 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 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页由教师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八、本表使用黑色签字笔、黑色钢笔填写。
九、本表封面“工作单位”一栏,请填写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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